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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广告牌砸伤邻居 赔偿问题引争执

2018-03-09 10:29: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人民调解员找准“切入点”促成和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9日讯  廖某的水果摊和肖某的超市相隔不到50米,原本俩人各做自己的生意,井水不犯河水。哪知有一天廖某在经过正在装修的肖某超市门口时,不幸被正好掉下来的广告牌砸中头部,被送往医院医治。事后,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发生了争执,在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终于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广告牌掉落伤邻居

40岁的廖某在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从事批发生意。2017年9月的一天,廖某和往常一样从家里赶往位于大昌路上的水果摊位,在经过大昌路菜场路时,不慎被正在装修的超市广告牌砸中,当场倒地。当时正值上午买菜高峰,有热心市民看到廖某被广告牌砸中,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将廖某送往奉贤区中心医院急诊。经医院诊断,廖某左侧肋骨骨折,需要住院治疗。

经警方调查,砸中廖某的广告牌是大昌路上一超市广告牌,该超市老板为肖某。事发后,廖某找到了肖某,希望其赔偿住院7天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摊位费损失等,合计34088元。对于廖某提出的赔偿要求,肖某提出了异议,双方就医药费、医疗费等其他费用发生争执。无奈之下,廖某向奉贤区金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换位思考互相谅解

调解中,廖某主张,超市的广告牌属于肖某所有,应当由肖某赔偿其损失。肖某则认为,他装修广告牌时已放置告示牌,廖某全然不顾告知,径直走到正在装修的广告牌下才被砸到的,廖某提出的赔偿费和摊位费等相关诉求是没有合理依据的,属于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的损失,廖某应对这部分损失负举证责任。为此,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营养费、护理费,特别是摊位费的损失。

调解员认为,廖某的水果店和肖某的超市相隔不到50米,平常以邻居相称,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还将维持这一现状。这起事故对当事双方生活都造成了影响,如果无法化解矛盾纠纷,可能导致双方争执持续发生。

据此,调解员首先单独和肖某沟通,分析其案件的关键点,明确告知他应当承担的责任,并提醒他:如果最终走上法庭的话,可能需要全额支付对方各项损失费,还包括诉讼费和对方律师费;廖某是其门店的邻居,常言道“和气生财”,钱可以再赚,但邻里的感情是不能用钱衡量的。经过调解员的耐心疏导,肖某表示理解,但认为廖某提出的赔偿金额不合理,没有依据。肖某表示,除去医药费,可以再赔偿廖某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车费、摊位费等9000元。

之后,调解员又单独和廖某沟通,表明了肖某认可的赔偿额度以及他的接受范围。其间,调解员也分析了廖某提出的赔偿额度,认为他所认定的赔偿额度有所欠缺,需要有明确的赔偿方案。于是,调解员要求他列出赔偿明细。经过一番研究,廖某列出赔偿清单,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合计15900元。

鉴于双方明显的态度转变,调解员根据肖某所能接受的范围,主动询问廖某能否降低赔偿金额。经过一番劝导,廖某同意做适当降低。但是,肖某仍然认为偏高,不愿调解,调解暂时陷入僵局。

不久,调解员再次组织廖某、肖某再行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互相理解。经过一系列的说服工作,双方最终同意调解方案,并一次性履行完毕。

(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