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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驾车型不符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拒赔有法律依据吗

2018-10-16 10:41: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谷先生:前些日子,我驾驶一辆12座的中巴车前去办事,在行驶中由于躲避迎面驶来的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伤。交警部门在对事故现场勘验时发现,我的驾驶证为C1,以准驾车型不符对我进行了相应的处罚。我所驾驶的中巴车投了交强险,当我们申请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遭到拒赔,其理由也是准驾车型不符。

请问,保险公司对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事故予以拒赔有法律依据吗?

解答:

郑书强(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检察官):谷先生,您好!首先肯定的是,保险公司对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事故予以拒赔有法律依据。我国的机动车驾驶证是分等级的,每个等级和驾驶证对应着所规定的准驾车型。例如,您的C1驾驶证,可以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9座以下的小型客车,设计最大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的车辆,及长≤6.0m 宽≤2.0m 高≤2.5m的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由此可以看出,不管是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还是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两种行为都是违法的。而您仅持有C1驾驶证,却驾驶12座的中巴车,显然违反了我国机动车驾驶的相关规定。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保险公司拒绝对您因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损失的理赔也是有根据的,这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未取得驾驶资格”认定问题的复函》中可以得到明确答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报记者 汤仙念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