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送餐途中撞伤人 赔偿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情形三:众包模式 个人自行注册接单 骑手个人承担责任 除了专送模式、外包模式,外卖员与外卖平台之间的用工模式还有一种众包模式。 曾经在某外卖平台注册并进行外卖配送的小苏告诉记者,自己原来偶尔有通过软件接单。只要在外卖平台APP上注册,消费者下订单 后,骑手在APP系统中抢单配送就可以了。 那么,像这样的外卖员在送餐途中撞伤人,赔偿责任由谁来承担? 律师说法: 众包模式的外卖员,与外卖平台和劳务公司都没有关系,相当于平台下面的个体户,注册了就可以接单,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这种 模式下,外卖平台与外卖员之间不存在劳动意义上的控制性质,并未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外卖员送餐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般由 外卖员个人根据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 许辉丽律师指出,外卖员与外卖平台之间的用工模式通常有专送模式、外包模式、众包模式。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外卖员与外 卖平台之间的关系决定了赔偿主体的不同:如果两者之间是承揽关系,那么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承揽人即外卖员根 据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两者之间是雇佣关系,那么外卖平台作为雇主,应对其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发生 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部分外卖员并不是与外卖平台直接签订协议,而是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所以一般由第三方公司进行赔付。 许辉丽律师提醒,外卖员送餐时应遵守交规谨慎行驶,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同时,外卖平台应加强对外卖员的道路交通 安全培训,提升其风险意识,从而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采访后记: “送外卖就是与死神赛跑,和交警较劲,和红灯做朋友。”一位外卖骑手如此形容自己的职业。 因送餐时间受到限制,不少外卖员 都成了“飞车党”, 导致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伤人伤己的情形屡见不鲜。一个个悲剧令人扼腕叹息的同时,亦需反思和改变。除了 外卖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待提升外,送餐企业作为责任主体,必须负起责任,兼顾送餐效率和安全,建立起科学合理的 考评机制。而监管部门则需对此进行有效监督,从而减少悲剧发生。 (本报记者 林扬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