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为您解读列车晚点、停运的那些法律事儿?
他山之石: 延误险、晚点赔偿 任何公共交通工具,晚点了大都是有不可抗拒的原因的。而这个时候不仅考验应急管理服务水平,更考验做在平时的风险防范工作。这就不得不提及近些年呼声甚高的“延误险”和“晚点赔偿”。 “延误险” “延误险”主要借鉴的是航班延误险,是指投保人(旅客)根据航班延误保险合同规定,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当合同约定的航班延误情况出现时,保险人(保险公司)依约给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 目前航班延误险的保费金额在20-50元之间,很多与航空意外险组合销售。航班延误险属于商业保险、自愿保险和财产保险,乘客的航班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机械故障等因素,造成的航班延误、取消一般均在赔付范围内。 记者查阅中国国航的官网发现其补偿条件及标准是: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我们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我们将根据延误的实际情况,向您提供经济补偿。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含)以上,每位旅客补偿人民币400元。而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乘客因飞机延误而产生的损失。 “晚点赔偿” “晚点赔偿”早在国外的铁路运营商形成一定惯例。 日本:晚点两小时以上,即可退回价值总票额三分之一左右的快速券部分。 欧洲:规定比日本更严格,在法国,如果火车和高铁到站晚点超过30分钟,无论原因:高铁晚点30分钟到2小时补偿25%;在2-3小时之间,补偿50%,超过3小时补偿75%。 德国:凡乘坐联邦铁路(DB)的乘客,当抵达目的地时间晚点1个小时以上者,可要求联邦铁路按原票价的1/4进行赔偿。晚点2小时以上,赔偿额为票价的一半。 (本报记者 陈章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