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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的坑,你可别踩!

2021-07-28 15:50: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租房锦囊

1、合同租期要明确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房东卖房,可以赶租客吗?

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3、房子有隐形瑕疵,如“甲醛超标”等情况要怎么办?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4、未经租客允许,房东是否可以进入房间?

出租后,出租房屋的使用权属于租客,房东未经同意不能进入房间。

5、房间的东西坏了,怎么办?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就协商,无法协商的,影响使用的,根据损害原因划分责任,如果是自然损耗,应由房东承担;如果是租客人为损坏,应由租客自行承担。

(本报记者 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