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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借地吃饭被劝离”引发关注 法律如何保护“保护我们的那些人”?

2022-02-23 15:59: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涉及职业:消防员

不当行为:只因出警车辆压坏砖头

男子竟然挥拳相向

“我们先去火灾现场救火,然后再回来赔偿压坏砖块……”“不行,必须现在就赔偿,不赔偿哪儿都不能去!”2018年3月16日19时40分,山东省东阿县公安消防大队接到报警,鱼山镇某村一民房发生火灾。接警后,消防大队调派两辆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救火,其中一辆消防车在王某某经营的饭店停车场倒车掉头时,由于车重将停车场内所铺的少量砖块压坏,王某某便阻挠消防车辆继续通行。

消防大队处警队员李某向王某某说明先去火灾现场救火后再处理压坏砖块事宜,但王某某不听劝阻,继续阻止消防车行进,并对消防队员李某实施殴打。被在场消防队员阻止后,王某某到饭店内叫人回到现场,对李某进行侮辱、殴打,致李某下巴、脖颈处受伤。经东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18年12月27日,法院以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1年。

检察官释法:

新罗区检察院检察官雷朝晖:根据《刑法》三百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2018年10月9日,公安消防部队正式移交应急管理指挥部,此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消防救援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应依法认定为妨害公务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如果因紧急避让产生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核实后是不会追究的。如果可以避让而未避让的,交警部门将严格依照相关法规,对违法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之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风险提示:

城市中经常会遇到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警报器和警灯提示周边车辆让行,在保证自己车辆安全的情况下,做到避让及时,这样才能确保救援车辆的道路畅通。

警笛响起就意味着有人在等待救援,有人需要救助。为特种车辆让行,在成为道德共识的同时,更要体现在方向盘、车轮子的合理移动上。因为给消防车、救护车让出生命通道,是每个交通参与者应尽的社会责任,甚至是法律义务。你让出的是生命通道,换得的是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