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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省级法制(治)报记者聚焦“江西样本”

2016-09-18 08:41: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第六站:瑞金市
  为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2014年瑞金市充分整合检察院、综治、团市委等部门资源,以瑞金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为平台,以检察院女子办案组为主力军,成立了“一缕阳光工作室”,通过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心理辅导、回访帮教、预防宣传等活动,减少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一缕阳光工作室”成立以来,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6件48人,挽救涉罪未成年人2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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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1日中午,采访团赣南组一行来到距赣州市120公里外的红色故都、共和国摇篮——瑞金,感受该市检察院“一缕阳光工作室”的温暖。
  整合资源,减少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瑞金市检察院“一缕阳光工作室”故事多
  在瑞金市检察院,记者正巧碰到涉罪未成年人杨某的母亲钟女士来感谢未检科刘慧检察官对他儿子的帮助。
  钟女士说,去年她年仅17岁的儿子杨某因多次伙同他人实施盗窃,面临着刑事处罚。检察官刘慧了解得知,杨某平时表现较好,父母对他监护条件较好,加上他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因此对杨某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一年多考察期间,杨某帮助父亲做生意,表现很好,钟女士作为母亲感到很欣慰,也很感谢检察官帮助她儿子走上正途。
  瑞金市检察院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对每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社会调查,及时掌握每个未成年人的社会关系、家庭情况和性格特点,有侧重地制定矫治方案,有针对性地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2014年以来,对所有的涉罪未成年人都制作了社会调查报告并提出量刑建议,均获得法院的支持。
  同时,工作室以“办一个案子,救一个孩子”为目标,秉承“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要求看守所对被羁押的未成年人实行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教育的保护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少刑罚、少监禁的处理原则,能不捕的坚决不捕,能不诉的坚决不诉。
  大多数涉罪未成年人走进检察机关,常常出现恐慌、狂躁等现象。在威严的办案氛围中,无法卸下思想包袱。为了缓解涉罪未成年人接受讯问时的紧张焦虑情绪,“一缕阳光工作室”专门成立阳光谈心室。9月11日,在“一缕阳光工作室”,记者看到暖色调的谈心室,很有家的温馨。
  “阳光谈心室改变对抗纠问模式,形成‘圆桌讯问’模式,通过谈心式交流,有助于涉罪未成年人认罪悔过,从破罐子破摔的对抗情绪中走出来。”刘慧说,同时启动的还有亲情会见,即引入亲情力量,对思想波动较大的在押未成年人进行疏导和感化的办法。
  吴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批准逮捕,羁押期间拒绝交代同伙,抵触情绪较大。当了解到吴某来自单亲家庭,与母亲相依为命后,承办检察官将其母亲请到看守所。吴某见到母亲后,当场号啕大哭。在母亲的劝说下,吴某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和同伙,该案另2人得以顺利追诉。
  “一缕阳光工作室”还开通了“阳光维权热线”,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件、QQ等形式,听取涉罪未成年人成长的烦恼,了解其法律诉求,并制作阳光成长记录册,记录案件的进展、帮教过程、未成年人的变化成长。
  如今在南昌某大学的熊某,至今还保存着一缕阳光工作室送给他的记录册。
  熊某偶尔还会拿出记录册翻看:“你是个本性不坏的孩子,因为一时冲动触犯了法律,冲动是心中的魔鬼。一个人成熟的标志,不在于个子多高、年纪多大,而在于能够预料自己行为的后果……”
  瑞金市检察院检察长葛振瑞告诉记者,记录册实行承办人负责制,由承办人和涉案未成年人共同填录完整,并在结案后作为礼物送给其本人或监护人,鼓励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告别过去,重新开始,也使监护人在以后的教育中更有的放矢。
  同时,瑞金市检察院专门出台了《附条件不起诉宣布考察实施细则》,规范附条件不起诉的宣告程序和具体要求,通过要求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抄文章、写感受、背课文等方式,提高其思想认识和文化水平,达到实实在在的考察帮教目的。
  “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这些孩子身上已经显现了效果。”刘慧表示,自工作室成立以来,已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13人,其中绝大部分已经摆脱案件阴影,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