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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治看海西

2017-09-18 09:02: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天赋之责行法治

—平安海西改革概略

日前,全国主流法治媒体“法治海西·平安海西”采访行活动,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拉开帷幕。海西州政法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就打造青藏新甘四省区“稳压器”“防火墙”的工作情况,向33家中央及全国省级主流法治媒体的60多名新闻工作者作了通报。

公安:推进四省区警务协作

推出“空中警务”机制

2017年,海西州公安局不断加大社会治安防控力度,全面推进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持续开展道路交通整治、扫黄打非、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打击涉油犯罪等专项行动;推进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建设,利用地处青、藏、新、甘四省交界中心地带的区位优势,先后与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等地公安机关签订区域警务协作框架协议,形成互利共赢的警务协作关系;在州委、州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推进“空中警务”工作机制,已与山东通用航空公司达成海西州警用直升机租赁服务合作意向;持续严厉打击突出刑事犯罪,深化“命案侦破”“打黑除恶”“治爆缉枪”等各类专项行动。上半年,全州刑事案件同比立案下降21.8%,八类案件同比立案下降13%;持续开展公安部部署的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全州侵财类案件同比立案数下降19.6%,电信诈骗案件同比立案下降29.7%。

检察:稳步推进检察改革

设立跨行政区检察院

自2015年8月份开始,海西州检察院稳步推进检察改革,按照省委政法委关于员额检察官不超过39%的要求,全州检察机关分三批共遴选员额检察官106名,并把所有员额检察官配备到办案一线;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的职责和权力,积极推行随机分案机制,建立健全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业绩档案和考评机制;全面落实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各项工作机制,完成检察官等级套改工作,建立与检察官职务相适应的薪酬制度,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改革后工资待遇全部到位;海西州检察院对茫崖、冷湖两个行政委员会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及两个矿区检察院的基本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向青海省检察院提出采取“先改后并”的原则建议,将茫崖和冷湖两个矿区检察院先撤销后合并,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即海西州西部矿区检察院。

法院: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

收案结案同比双升

2016年,海西州两级人民法院在收案数同比上升22.22%的情况下,审结案件数和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25.46%和38.99%;两级人民法院以审判权为核心,建立完善了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关于法官司法权力与责任清单》《关于法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关于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办法》等制度,规范办案人员办案职责,规范案件分配、裁判文书签发等审判规则,明确院、庭长不得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审核签发;制定审判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法官应当对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定了关于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职责规定,规范院、庭长行使管理权及监督权的职责和方式,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权力制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司法行政: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今年以来,海西州司法局结合州委成立格尔木、德令哈、都兰、乌兰、天峻、西部矛盾排查调解中心,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在德令哈市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逐步在格尔木市、天峻县、都兰县和乌兰县推广;结合各地实际,按格尔木、德令哈年内建成,各县(行委)积极推进的要求,全面启动市(县)、乡(镇)、村(社)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目前,德令哈市已基本完成,格尔木稳步推进、年内完成。同时,逐步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乌兰县社区矫正中心作为全省首家集接收宣告、集中教育、心理矫治为一体的社区矫正中心,为全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经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重点推进“双普法”、媒体普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司法机关“以案释法”及“法律七进”等制度落实;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必援”“应援优援”。截至目前,全州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460件,解答法律咨询155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