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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全资购房 妻子能否分割房产

2017-06-02 08:36:2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张先生:我和妻子因相亲认识,婚后发现双方并不合适,因此决定协议离婚。可是,婚后为了在厦门落户,由我父母全额出资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我个人名下,与妻子协议离婚的时候,妻子要求要分割该套房产。请问,我该不该与妻子分割房产?

【解答】

李超(诏安县法院法官):张先生,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您的情况,这套房产应该是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不用予以分割。

(本报记者 洪凌霄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