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时机动车未投保 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
2017-08-25 11:05: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刘先生:我父亲骑摩托车与别人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对方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万多元,由于没有买保险,对方要求我父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请问,对于这样的赔偿责任是否有法律依据? 【解答】 张玲玲(诏安县法院法官):刘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我国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制度,任何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对于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应由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投保义务人与侵权人不是同一人的,可承担连带责任。对方要求您父亲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是有法律依据的,对方的损失超过交强险范围的数额,再按交警认定的责任比例承担。 (本报记者 洪凌霄 整理)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