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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擅自提高收费 业主起诉索还能否胜诉

2018-05-24 09:20: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陈先生:我去年买了一套二手房,于今年入住。原本搬新房很开心,可我却很烦恼。原因是小区物业在没有征得小区业主的情况下,擅自扩大小区停车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现在,我们小区全体业主联名起诉到法院,要求物业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请问,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

解答:

何金东(福建升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可由相关当事人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通道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相关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应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决定。也就是说,你们小区的停车位确定归属是谁,就由谁来决定收费范围和标准,谁就有权起诉物业公司要求退费。通常来说,小区地上停车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通道,应属于业主共有,对于这类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应由业主决定,所以业主有权以物业公司违规、违约为由,起诉要求物业公司退款。

(本报记者 陈琦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