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子女异地工作不常回家 父母能否要求回家看望

2018-06-12 10:23: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刘大爷:我住在比较偏远的海岛,有二儿一女,女儿远嫁到外地,两个儿子大学毕业后常年在外地打工,只有过年回家一趟。如今,我和我老伴年纪越来越大,行动越来越不方便。我们想让孩子们常回家看看,可孩子们都以工作忙,请不了假为由,拒绝回家看望我们。请问,我们能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吗?

解答:

张得意(南安市法院诗山法庭副庭长):刘大爷,您好!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探望照顾也是全面履行赡养义务的要求,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赡养老年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该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也包括精神赡养。您的子女以工作忙为由拒绝回家探望你们二老,这种行为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您有权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给予精神的慰藉。但是,父母对子女的工作亦应理解和支持,双方应共同维护和谐的家庭氛围,若孩子真的由于工作太忙,没办法回家,你们也应多体谅、理解,相信孩子们有时间肯定会回家看望你们的。

(本报记者 林扬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