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法院判决后仍拒不还款 债权人能否要求追刑责

2018-07-23 09:56: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林先生:以前的生意伙伴欠了我一笔钱,一直都不还,迫于无奈我将他告上了法庭,法院依法判决他还款。可是,判决生效已经好几个月了,他还是拒不履行。近期,我听朋友说他将自己名下的车、房等财产转移,我就去找他要求尽快还钱。可是他态度恶劣,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对他判刑?

解答:

杨虹拱(诏安县法院法官):林先生,您好!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此,建议您先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手段能够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如您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确实存在隐藏、转移、故意损毁财产等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行为,您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出控告。如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您在掌握了相应证据后亦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

□本报记者 洪凌霄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