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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在住宅小区挪车 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

2018-07-24 10:09: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王女士:前几天,我跟我丈夫一起参加朋友的聚餐,席间我丈夫有喝十几杯红酒,因为我要开车,我知道酒后不能驾车上道路行驶,所以我滴酒未沾。回家的路上都是由我开车,我丈夫坐在副驾驶位。等到我开车进入我所在小区内,发现进入车库的通道两旁各放了一辆小轿车,导致通道很窄。由于我是新手,驾驶技术不佳,我怕过通道的时候刮擦到旁边车辆,当时我丈夫提议换他这个“老司机”来过通道。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不妥,虽然不是在“道路上”行驶,但是毕竟丈夫喝了酒。请问,如果我丈夫饮酒后在小区内挪车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

解答:

马丽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女士,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您可能对“道路”这一概念认识不够,以为只是村道、县道、省道、国道、高速路、城市道路等显而易见的“道路”。其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对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若相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亦属于“道路”范围。也就是说在允许外来车辆进入的开放式小区或半封闭式小区驾驶机动车违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也可以构成危险驾驶罪。所以,您应该感谢自己当时多了个心眼,若您所在小区是允许外来车辆进入的开放式小区或半封闭式小区,那你丈夫的行为已然是违法犯罪了。

当然,并不是所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有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才要承担刑事责任。血样中的酒精含量是认定是否“醉酒”的依据。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属于饮酒驾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属于醉酒驾车,应承担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饮酒驾车不承担刑事责任,但逃不过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 陈章群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