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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廉价物品 会否追究刑事责任

2018-08-17 10:37: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张女士: 我的一个邻居到别人家里拿走了一块价值100多元的手表。请问, 他仅偷了一块很便宜的手 表, 如果被警方查到, 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解答:

蓝苏娟(上杭县检察院检察官):张女士,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 罪】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 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您的邻居只偷了一块价值100多元的手表,显然盗窃数额未能达到对盗窃犯罪的数额要求,但是“入户 盗窃”却能将他的行为定性为盗窃罪。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 认定为“入户盗窃”。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可知,对于“入户盗窃”,没有金额限 制,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即便盗窃一元钱亦如此。因此,您的邻居仅 盗窃一块价值100多元的手表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吴红娟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