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检合格过期后肇事 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吗?
姜先生:不久前,我在驾驶车辆时为躲避道路上的障碍物而越过道路中心线,与一骑自行车的男子发生碰撞,对其造成伤害。交警部门在对事故现场勘验时发现,我所驾驶的车辆没能及时审验,行驶证载明有效日期至2018年5月15日,于是认定我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我所驾驶的车辆除了已经办理交强险外,还在保险公司上了三责险等,当我处理完毕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行驶证过期为由拒绝理赔。 请问:机动车检验合格过期后肇事,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吗? 【解答】 梁茂泉(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检察官):可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要经过检验合格,由审验部门在机动车行驶证注明检验有效期,并在车辆的明显部位张贴检验合格标志。凡是检验不合格或超越检验有效期的车辆,是不可以在道路上行驶的。您驾驶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并有违反其他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所以需要对这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依据交警部门对这起交通事故的认定,您所投保的车辆在出险时已经超过了检验合格的期限,未能取得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行驶证也就失去了效力,完全符合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机动车检验合格过期后肇事,将难以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在这里,我们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要及时对自己所驾驶的车辆进行检验,切莫驾驶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的车辆。 (本报记者 汤仙念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