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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到期未续签合同 续租是否受法律保护

2018-07-02 10:18: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杨女士:我在外地打工,房子是跟人家合租的,现如今租期到了,房东没有跟我们续签合同,可是他口头答应让我们继续租。我和一起租房的人有点担心,万一哪天房东想赶我们走,我们是不是会因没有合同而理亏。请问,房东的口头答应是否有效?

解答:

陈新发(仙游县人民法院法官):杨女士,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现在,您的租期届满,您与房东没有续签合同,原来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只是租赁期限是不定期的,对不定期的租赁,您或者房东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如果房东突然有一天想收回房屋,只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您即可,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同样的,哪天您不想续租,也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而如果你们续签合同,明确了租赁期限,那么您与房东在没有法定或约定的条件下,是不能擅自解除合同的,否则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您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是需要可以随时解除的租房,还是需要有期限保障的租赁房屋,来决定您是否要向房东主张续签。

(本报记者 陈琦 整理)